一、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商)事、行政、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辩护人,参与调解、诉讼和仲裁活动;
三、协助办理公司设立;股东权利保障及股权转让;公司管理制度;合同谈判、起草、审查、管理;项目投资;企业收购、合并;资产、债务重组、企业破产;
四、接受委托,为有关业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代写诉状、仲裁申请书;草拟合同、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书;代办律师声明;
六、企业档案调查;
七、提供法律咨询;
八、律师陪购(商品房、汽车等);
九、办理当事人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