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律师顾问网

咨询热线:
汪律师:13507273505
范律师:18995670752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汉水华城7号楼8幢5楼513号

劳动纠纷

当前位置:主页 > 业务范围 > 劳动纠纷 >

劳动争议处理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文章来源:未知;时间:2017-08-08 16:08

调解的原则中说劳动争议可以用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应当在发生争议后先向企业委员会申请调解,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并认真遵守履行,只有在调解无效时,才由仲裁机构和法院来解决。调解委员会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使争议调解解决。调解要求建立、健全用人单位的调解组织及制度,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调解工作不仅调解委员会要做,在争议的仲裁、诉讼过程中也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在仲裁程序上表现为: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应尽快进行裁决,而在裁决作出前的任何阶段都可以进行调解。仲裁程序上的调解与裁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返回列表页】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汉水华城7号楼8幢5楼513号         手机:13507273505
Copyright @ 2014-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隆中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19027940号-1 Power by DedeCms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