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征收中,如何确定农村房屋的补偿标准?
答:在确定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房屋补偿安置只对合法房屋进行补偿、安置。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信息公告后,在原有房屋内外部添加的部分不能得到拆迁补偿。
第二,房屋拆迁的补偿,无论是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还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都需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行。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依照评估价格计算被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委托评估的价格进行补偿。
第三,过渡期应当符合规定,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如延长过渡期,应承担增加安置补偿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