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有哪些主要任务?
答: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有:
(一) 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公共事务是指与本村全体村民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事务。公益事业是指本村的公共福利事业。在实际工作中,村民委员会兴办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主要包括修桥铺路、兴办学校(幼儿园或敬老院)、兴修水利、植树造林、整理村容村貌、辅助贫困、救助灾害等。村民委员会在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要着眼于解决村民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想村民之所想,急村民之所急;二要实事求是,量力而为,从本村的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出发,考虑村民的需要和承受能力,再决定办理的事项。否则,只会浪费人力、财力、物力,加重村民负担,挫伤群众的积极性;三要坚持民主自愿的原则,充分发动村民就所办事项进行讨论并决定,这样村民才会自觉自愿地去办理,遇到困难也容易解决。
(二)调解民间纠纷。
调解民间纠纷是村民委员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在日常的乡村生活中,由于各种利益的冲突,村民之间、邻居之间、家庭之间和家庭内部,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纠纷,如婚姻、家庭、继承、财产、宅基地、水利、土地、山林、损害赔偿等常见型纠纷,还有一些轻微违法的刑事纠纷。村民之间发生的这些纠纷,并不是根本利益的对立和冲突,往往是因为某种局部利益或暂时利益引起的纠纷,但如果不能及时调解或者调解不当,就可能激化矛盾,发生刑事案件。因此,及时调解和妥善处理民间纠纷是非常重要的,而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己选举出来的组织,受到村民的信赖,在村民中享有威信,并且对本村的情况和人际关系比较熟悉,有条件及时调解和解决纠纷,避免矛盾的激化。当然,村民委员会在调解民间纠纷的时候应该坚持依法调解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基础上调解的原则。
(三)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提出建议。
维护社会治安本来应该是公安机关的一项主要职责,但是我国由于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特殊国情,需要组织和动员广大群众和基层自治组织来参加社会治安的工作,以达到贯彻综合治理意图。因此,在法律上赋予了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村民委员会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应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村民委员会还应该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