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律师顾问网

咨询热线:
汪律师:13507273505
范律师:18995670752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汉水华城7号楼8幢5楼513号

法律文书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文书 >

房屋买卖合同

文章来源:未知;时间:2018-03-30 13:07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一、合同标的

1.1 房屋在于襄阳市          路    号    家属院内  幢  单位    号房,面积    平方米。房产证号:        土地证号:

1.2 附房屋交付的家具或设包括:

二、甲方保证

2.1 甲方保证本合同所涉房屋无其他产权人,亦无第三人有权对该房屋主张权益。

2.2 甲方保证无第三人有权主张本合同所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三、价款及付款方式

3.1 房屋价款按套计价,总价    万元。如果实际面积与房产证所载面积不一致的,价格不作调整。

3.2 上价款按以下二期付清:

(1)本合同签订并交付房屋时,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即    万元;

(2)过户完毕当日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即     元。

3.3 甲方指定的接受款项的帐户为:      

    甲方收到款项后三日内出具收条。

四、房屋交付及过户

4.1 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占有,并将房产证、土地证原件等资料交乙方持有。

4.2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完成两证过户手续

4.3 水、电、电视等相关过户手续甲方及时协助办理,如果客观无法办理的,甲方应为乙方日后使用房屋提供方便。

五、税费承担

5.1 办理过户手续所应支出的评估费、工本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涉税收按法律规定承担。

5.2 甲方协助乙方过户而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6.1 甲方第二条规定的保证事项失实而致使合同无效,或者乙方据此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6.2 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以应金额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达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0%赔偿甲方违约金。

6.3 甲方怠于协助乙方过户,致使乙方在4.2条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完成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也可以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助义务,并可按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算迟延履行金直至过户完毕之日。

6.4 甲方存在一房二卖或其它单方解约行为的, 应赔偿乙方损失。

6.5 本合同规定的赔偿损失,除另有规定外,包括资金占用利息和房价上涨造成的购房损失,按如下方式确定:

(1)甲方实际占用乙方的资金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甲方应于乙方通知还款发出当日向乙方返本付息,逾期的,除仍计算利息外,另按本息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迟延利息。

(2)以甲方返还价款本金为基准日的市场价衡量乙方因房价上涨的损失。确定方法为在基准日乙方在市中心范围内任选一近期开盘小区,以该小区起步价上浮10%作为基准日的房价,在此基础上,得出乙方的具体损失数额。

6.6 甲方违约未完全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时使用本合同所涉房屋。

七、争议解决

7.1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通过襄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7.2 解决争议的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保全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

八、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房屋登记部门一份用于办理过户登记。

8.2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襄阳律师汪小波提示:二手房合同交易过程中风险较多,如产权问题、怠于协助过户问题,本合同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有效处理,如规定了甲方的保证事项;规定了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特别是将房价涨动作为损失的一部分,而且约定了具体的计算方法,值得借鉴。司法实践中存在不支持价格波动的损失的情形,也存在将价格交付鉴定部门鉴定,而鉴定结论不客观的情形,这些问题通过合同条款的设计能够有效地解决,有效地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我们也看到,最完美的合同也仍然无法确保无风险,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前做好必要的功课,如对卖房者提供的产权证书甄别真假、确保与之谈判签约的对象是产权人本人、如果有代理人,则要审查委托书的真假、调查房屋是否外租等,必要时先咨询律师,审慎地签订购房合同。

【返回列表页】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汉水华城7号楼8幢5楼513号         手机:13507273505
Copyright @ 2014-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隆中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19027940号-1 Power by DedeCms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