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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时间:2018-03-30 13:07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一、合同标的
1.1 房屋在于襄阳市 路 号 家属院内 幢 单位 号房,面积 平方米。房产证号: 土地证号:
1.2 附随房屋交付的家具或设施包括:
二、甲方保证
2.1 甲方保证本合同所涉房屋无其他产权人,亦无第三人有权对该房屋主张权益。
2.2 甲方保证无第三人有权主张本合同所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三、价款及付款方式
3.1 房屋价款按套计价,总价 万元。如果实际面积与房产证所载面积不一致的,价格不作调整。
3.2 上述价款按以下二期付清:
(1)本合同签订并交付房屋时,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即 万元;
(2)过户完毕当日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即 万元。
3.3 甲方指定的接受款项的帐户为:
甲方收到款项后三日内出具收条。
四、房屋交付及过户
4.1 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占有,并将房产证、土地证原件等资料交乙方持有。
4.2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完成两证过户手续。
4.3 水、电、电视等相关过户手续甲方及时协助办理,如果客观无法办理的,甲方应为乙方日后使用房屋提供方便。
五、税费承担
5.1 办理过户手续所应支出的评估费、工本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涉税收按法律规定承担。
5.2 甲方协助乙方过户而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6.1 甲方在第二条规定的保证事项失实而致使合同无效,或者乙方据此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6.2 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以应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达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0%赔偿甲方违约金。
6.3 甲方怠于协助乙方过户,致使乙方在4.2条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完成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也可以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助义务,并可按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算迟延履行金直至过户完毕之日。
6.4 甲方存在一房二卖或其它单方解约行为的, 应赔偿乙方损失。
6.5 本合同规定的赔偿损失,除另有规定外,包括资金占用利息和房价上涨造成的购房损失,按如下方式确定:
(1)甲方实际占用乙方的资金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甲方应于乙方通知还款发出当日向乙方返本付息,逾期的,除仍计算利息外,另按本息总额的日千分之三支付迟延利息。
(2)以甲方返还价款本金为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衡量乙方因房价上涨的损失。确定方法为:在基准日,乙方在市中心范围内任选一近期开盘小区,以该小区的起步价上浮10%作为基准日的房价,在此基础上,得出乙方的具体损失数额。
6.6 甲方违约未完全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时使用本合同所涉房屋。
七、争议解决
7.1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通过襄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7.2 解决争议的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保全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
八、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房屋登记部门一份用于办理过户登记。
8.2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襄阳律师汪小波提示:二手房合同交易过程中风险较多,如产权问题、怠于协助过户问题,本合同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有效处理,如规定了甲方的保证事项;规定了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特别是将房价涨动作为损失的一部分,而且约定了具体的计算方法,值得借鉴。司法实践中存在不支持价格波动的损失的情形,也存在将价格交付鉴定部门鉴定,而鉴定结论不客观的情形,这些问题通过合同条款的设计能够有效地解决,有效地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我们也看到,最完美的合同也仍然无法确保无风险,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前做好必要的功课,如对卖房者提供的产权证书甄别真假、确保与之谈判签约的对象是产权人本人、如果有代理人,则要审查委托书的真假、调查房屋是否外租等,必要时先咨询律师,审慎地签订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