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律师顾问网

咨询热线:
汪律师:13507273505
范律师:18995670752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汉水华城7号楼8幢5楼513号

行政争议

当前位置:主页 > 业务范围 > 行政争议 >

什么人能够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文章来源:未知;时间:2018-03-30 11:31

什么人能够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依照行政诉讼法提出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有权提出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诉讼。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当事人均可以起诉)。
【返回列表页】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汉水华城7号楼8幢5楼513号         手机:13507273505
Copyright @ 2014-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隆中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19027940号-1 Power by DedeCms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