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会议的议事规则有哪些?
答: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村民会议议事规则应注意以下几点:
( l )会期制度。村民会议作为村民的一种民主决策形式,必须有定期召开会议的制度,否则村民决策就可能流于形式,难以发挥村民会议的根本作用。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在每年评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符合法律规定人数的村民提议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遇有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事项和其他事项时,以及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时,应该召集村民会议。可知村民会议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并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2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一般情况下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主持。但在涉及村民委员会成员利益的情况下,如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主持会议将引起村民的合理怀疑,为了保证村民会议对问题讨论的客观、公正,当事人应当回避,可以推选在村内有一定威望,多数村民信得过的人进行主持。
(3 )村民会议的法定人数和决议通过方式。法律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 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