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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员培训协议书

文章来源:未知;时间:2018-03-30 13:01

派遣方:胜得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被派遣职员: (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顺利实施海外业务发展计划,根据公司的章程及相关规定,在甲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派遣甲方公司职员赴日培训工作的有关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保证共同遵守。
 
一. 派遣期间预计五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可协商缩短或延长。
 
二. 派遣期间公司的支付及相关费用负担。
 
1. 乙方赴日工作派遣期间内,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如下:
 
1) 国内工资:第一年基本工资每月     圆整,各类补助      圆,合计圆。交纳社会保险。
 
2) 日本工资:通过日本语能力考试2级者,第一年每月        日元,未通过2级者第一年每月为           日元,没有工作期间工资为每月     日元(以上工资包括国内工资)。根据个人工作情况每年给于加薪。
 
3) 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上下班交通费。
 
2. 乙方在日期间必须按日本法律规定交纳保险金、所得税。
 
3. 赴日后住宿由甲方安排,房租费用由乙方负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调整租房地点,费用自理。
 
三. 甲、乙双方的责任
 
1. 甲方根据乙方自身条件提供系统环境,对乙方进行出国前的培训。
 
2.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出国手续,甲方承担护照、签证及赴日机票的费用。
 
3. 乙方必须在出国期间完成工作任务,归国后,需要在甲方工作叁个月以上,工资待遇不低于同等职务的其他人员。
 
4. 如果乙方违反下述规定,需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      圆整。
 
1) 自本协议签订后,在半年内办理出国手续期间,乙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2) 乙方出国后,不得中途离职或转职。
 
5. 乙方赴日期间,作为公司的职员,必须遵守公司的规定,遵守日本法律及日本公司管理规定,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于公司声誉的行为。
 
四. 本协议执行期内,因乙方日语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必须接受日语培训学习的情况下,只能发基本生活费,每月壹拾万日元。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临时回国,回国机票由甲方负担。回国期间按国内工资标准。再出国时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变。如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归国的,公司不负责一切费用。
 
五.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 附件(甲方持有):
 
1. 甲乙方签字的劳动合同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护照复印件
 
4. 保证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乙方:               乙方连带保证人:               甲方:胜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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